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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民法典草案删除“离婚冷静期”

2020-05-20 00:3341
(原标题:民法典草案删“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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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民法典草案删除“离婚冷静期”

蒋胜男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代表作有《芈月传》《燕云台》等。受访者供图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在即,审议民法典草案是本次大会的一项重要议程。昨日,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她拟提交关于建议删除民法典草案离婚冷静期的相关条款,认为离婚冷静期是“以极少数人的婚姻问题强迫绝大多数人为此买单”。另外,关于著作权格式合同等问题,蒋胜男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离婚冷静期”的结果可能与初衷适得其反

新京报:本次人代会,您打算提交哪些议案、建议?

蒋胜男:我打算提交8个建议,关于民法典草案第1077条“离婚冷静期”应该删除的建议;呼吁著作权格式合同尽快推出的建议等等。

新京报:您为什么建议删除“离婚冷静期”?

蒋胜男:民法典草案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其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即为社会热议的“三十天离婚冷静期”,这是此前婚姻法规中没有的,这一条款出来,引发了社会较大争议。这个条款出台的初衷本是为了避免当事人轻率、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但以极少数人的婚姻问题强迫绝大多数人为此买单,在已经确认失败的婚姻中被迫延长痛苦,甚至因此有可能激化矛盾,增加人为冲突,很可能结果与良好初衷适得其反。

新京报:您认为离婚冷静期是“以极少数人的婚姻问题强迫绝大多数人为此买单”?

蒋胜男:根据《2016年中国婚恋调查报告》等相关调查,闪婚闪离、草率结婚离婚的人不足5%,绝大多数人都是经过深思熟虑决定婚姻大事的。法律不应该用小部分人的情况来一刀切地对待整个想要离婚的群体。不能因为要对冲动型离婚给予冷静期,而忽略了将近95%的其他类型离婚当事人的权利,没有理由让全体离婚当事人因为这极少数人而买单,增加痛苦。

如果强制全员实行“离婚冷静期”,那么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很可能给弱势一方带来更大痛苦。比如一方利用“离婚冷静期”,隐藏、转移、变卖或毁损共同财产;恶意借贷或者与亲友串通伪造借条、制造共同债务;加剧施暴、虐待、严重威胁等行径,毁灭出轨、家暴证据等等,使弱势一方陷入绝境。

新京报:有学者解释说,“离婚冷静期”针对的是协议离婚,家暴、虐待以及吸毒等恶习,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

蒋胜男:虽然有规定重婚、家暴、遗弃、恶习等情形没必要设“离婚冷静期”,但要如何判断这个家庭是否该设冷静期,标准是什么?谁来认定?无法落实,这也容易造成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再者,因为民间家务事避讼畏讼传统观念的影响,最终走向诉讼离婚的情况偏少。而且离婚诉讼中还存在着“久调不判”、“多数驳回”的现实存在,在诉讼离婚如此困难的情况下,人为再增加协议离婚难度,容易造成更多社会问题。

新京报:还有其他理由吗?

蒋胜男:让全员强制进入“离婚冷静期”,是对婚姻自由权某种意义上的背离,也是对公民理应对自我负责行为的承担义务能力所做的剥夺。

“离婚冷静期”还可能引发结婚率与生育率降低。根据2018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来看,我国从2014年以来,结婚率连年走低,由9.6‰降至9‰、8.3‰、7.7‰。2018年更创新低,只有7.3‰。任何一种关系模式,如果只有顺畅的进入机制,没有顺畅的退出机制,都会影响人们选择进入的意愿,让人们变得谨慎。结婚也同样如此。当离婚的成本变高,变成不能说离就离,而是经历一个月离婚冷静期的拷问才能离时,对于那些想要步入婚姻的人们来说,无疑增加了望而却步的可能。

网文领域版权归属纠纷等影响创作生态

新京报:关于著作权格式合同,您有哪些建议?

蒋胜男:我建议可以借鉴其他行业经验,比如现在房屋买卖合同、劳务合同等,由政府管理部门介入,推出一个相对保障作者、公司双方平等权益的格式合同,进行备案确权,明确管理部门在合同签署中的重要作用和著作权格式合同类型。

新京报:目前网文合同问题大吗?

蒋胜男:就目前而言,网文领域实质存在着一个“格式合同”,就是各大网站与作者的网文更新分成合同。这个合同的原始版本很简单,就是作者在平台上传作品,平台按读者购买额,与作者五五分成。在一定程度上,对网络文学起到良好的推进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甲方年年升级新版本,对作者的权利步步侵蚀,直至引起作者大面积反弹。

近年来,常有网络文学作者与影视制片公司、网站、平台等的诉讼纠纷,侵害作者权利的现象发生。究其缘由,多是合同约定不明引致的版权归属纠纷、利益分配不清等问题。创作者是弱势个体,一旦涉及侵权,在面对强势平台方、影视方时,往往维权艰难,长此以往会破坏整个网文圈的创作生态。

希望我的故事带读者走进不熟悉的历史时代

新京报:您的作品《燕云台》,获得了“2019年度中国好书”,这部作品讲述了一个怎样的故事?

蒋胜男:《燕云台》讲的是辽代女政治家、曾在景宗和圣宗两朝摄政的辽太后萧燕燕的故事。在对辽国的评价中,萧燕燕摄政时期是评价最高的一个时期,少数民族文化融入中华大家庭。小说有两条线索,一条线索是展现辽国从耶律阿保机到辽圣宗这个时代,辽国上层贵族和汉族精英共同推进汉化的一个过程;另一条线索是两端情感纠葛,萧燕燕和名将汉臣韩德让的爱情故事,跟政治同盟辽景宗耶律贤的亲情故事,萧燕燕成为太后以后,用民间的婚礼把自己嫁给了韩德让,死后韩德让的墓就在她的墓旁边。

新京报:《芈月传》和《燕云台》都是少女的成长史,用网友的话来说就是“大女主”,您喜欢讲述大女主的故事?

蒋胜男:首先我并不是想写人物,我是想把春秋战国、宋辽夏时代带给读者,只是用读者喜欢的讲故事的形式,让读者走进那个时代。我更注重的是让读者走进那段历史,而不仅仅是给读者一个故事。故事是一条船,我其实是希望读者在这条船上看这条河。

那么为什么《芈月传》和《燕云台》都是“大女主”,讲述的是从女孩到太后这样的人生经历呢?其实,如果一开始就从主人公有一定的人生阅历切入,描写强烈的戏剧冲突,对我来说创作起来更容易,更好写,但是这样创作不足以把时代感、文化感带进来。从小孩的角度切入,用孩子的眼光把时代感、文化感带给读者,更有代入感,能更好地展现那个历史时期。

新京报:接下来准备写什么?

蒋胜男:我想写的是宋辽夏系列,接下来就是西夏。然后想写一个小男孩的故事,一个文学领域目前还没有人写过的历史人物。我不想炒别人的冷饭,所以芈月也好萧燕燕也好,之前以她们为主人公的作品不多。我希望能够用我的故事,带读者走进一个之前并不熟悉的历史时代,也就是说,我想把一条新的河流带给你。

新京报:您是学财会出身的,为什么对历史题材情有独钟呢?

蒋胜男:我想让更多人了解我们的祖先和我们的历史文化。历史题材能让我找到兴奋感。

声音

任何一种关系模式,如果只有顺畅的进入机制,没有顺畅的退出机制,都会影响人们选择进入的意愿,让人们变得谨慎。结婚也同样如此。当离婚的成本变高,变成不能说离就离,而是经历一个月离婚冷静期的拷问才能离时,对于那些想要步入婚姻的人们来说,无疑增加了望而却步的可能。 ——蒋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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