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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制度保证——《吉林大学章程(2022年修订)》诞生记

来源:天津大学新闻网2022-09-17 13:24613

【文/记者 晓蔚】有这样一部重要文献,是现代大学制度文明的重要体现,它把大学功能、教育理念、文化特质、发展目标、办学定位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明晰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这就是大学章程。

吉林大学现行章程于2006年1月1日正式施行,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校探索现代大学制度和大学章程的代表性成果之一。2013年4月,学校开始对章程进行第一次修订,2014年5月13日由教育部核准实施。从诞生至今,现行章程既保持了稳定,又在实践中与时俱进、逐步完善,为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特别是对校区深度融合,加快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双一流”建设,提高学校治理现代化水平,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以来,全校上下争创一流的共识越来越凝聚,跨越发展的决心越来越坚定,发展加速、提质增效的向上态势越来越强劲,实现了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发展目标,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奠定了坚实基础。处于新的历史方位、新的历史起点,如何为新发展阶段的起步开局期把关定向?对《吉林大学章程》适时进行修订,成为全校的关注、师生的期待。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根据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要求,2021年10月,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委会第18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大学章程〉修订工作方案》,启动了学校章程新一轮的修订工作。

修订章程是学校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学校党委始终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姜治莹、校长张希牵头负责的章程修订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校内35家单位和部门参与其中,历时8个月、240余个日夜,终于圆满完成修订任务并获教育部核准。

认真学习,把牢修订方向。章程是学校的“根本法”,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必须要遵循时代发展和高等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要求。章程编制小组采取资料查阅和集体研讨等方式,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高等教育领域出台的重要文件,对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同时,按照教育部要求,将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明确党委职能和议事规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学术治理体系等内容列为章程修改重点。

深入调研,杜绝闭门造车。章程修订期间,章程编制小组总结分析了学校章程建设的历史沿革和现实情况,并对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十余所兄弟学校章程修订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就高校学术委员会的运行、教学委员会设置等具体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撰写了调研报告。

集思广益,保障民主科学。商以求同,协以成事。为保证章程修订的民主性、科学性,学校成立了由历任校领导、资深教授、专家学者、历次章程修订工作组成员等组成的咨询顾问组。咨询顾问组的专家为章程修订提出了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贡献了不可或缺的力量。章程编制小组协调召开了多次研讨会、专家咨询会和职能部门讨论会。根据章程修订的程序规定,面向全校各单位、广大师生员工、校友和社会各界广泛征求修改意见,汇总并梳理了各类意见与建议共计62条,最终吸纳意见与建议56条,体现了学校重大决策的全过程民主。

制定章程的目的在于实施。章程作为学校治理的根本规范,是学校一切行动的基本遵循。制定章程不是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制定和公布的章程只有发挥作用才有真正意义。章程是“吉大人”身份认同的权威标志,学校的办学治校行为必须自觉遵守章程的规定,全校师生员工都必须自觉维护章程的权威性与严肃性。

全面贯彻落实《吉林大学章程》,不断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既是学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的根本要求,也是坚持依法治校、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的必然选择。学习章程、遵守章程、贯彻章程、维护章程应当成为全校各单位、各部门的重要职责;知章程、懂章程、讲章程、用章程应当成为每一位师生员工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深入贯彻实施修订后的章程,将为加快完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为学校实现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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