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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2期)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08-07 15:56491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67批次,涉及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酒类、糕点、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罐头、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55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恒润发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无锡麦久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皮肉松吐司,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   二、镇江市句容市华阳街道大师傅糕点坊销售的甜桃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镇江市句容市华阳街道大师傅糕点坊销售的糯米蛋糕,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常州市湖塘消费品综合市场刘连芳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五、常州市武进区湖塘王年祥蔬菜摊销售的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六、常州市武进区湖塘庄莉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七、宿迁市宿城区老汤味面馆使用的标称绿洁消毒餐具服务部生产的消毒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宿迁市宿城区刘老幺老重庆烧鸡公店使用的标称金瓯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消毒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宿迁市洋河新区杨氏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第五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仪征市幸福食品厂生产的冰沙糕(樱花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一、无锡润泰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铭达水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丝(香辣味),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十二、淮安市淮阴区凤凰城农贸市场张青销售的猪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附件2 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合格产品信息.xlsx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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