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酒类行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推动四川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川办发〔2021〕33号)精神,根据《四川省优质白酒产业园区培育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川经信酒发〔2022〕14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2022年四川省优质白酒产业园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条件及申报流程严格执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申报园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四川省优质白酒产业园区申报表》、建设工作报告等支撑材料,相关数据应为上一年度数据。
二、工作要求 各市(州)酒类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优质白酒产业园区的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经商市(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后提出推荐意见,于2022年8月13日前将推荐报告、园区申报材料等报送我厅(各1份),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酒业发展处 易丹钦 联系电话:028-8626173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附件:
四川省优质白酒产业园区申报表 .doc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