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2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9大类食品319批次,包括: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合格310批次,不合格9批次。 一、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5批次 (一)福清市音西陈建航餐饮店的碗(餐馆自行消毒)(消毒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厦门丰粥记餐饮有限公司的干拌碟(消毒日期为2022年6月1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厦门满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SM城市广场分公司的白碟(消毒日期为2022年6月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厦门市集美区黄希奇饮食店的菜碟(消毒日期为2022年6月8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福州市仓山区丰享者餐饮有限公司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6月8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漳州市香馨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12月9日生产的青豌豆(牛肉味),酸价(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南靖县新明记购物商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食用农产品不合格3批次 (一)厦门夏商百货集团南平有限公司胜利店销售的长豆(购进日期为2022年5月12日),克百威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长泰县兴泰新丰原超市销售的牛蛙(购进日期为2022年5月30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福州市晋安区顺敏餐饮店销售的牛蛙(购进日期为2022年6月8日),恩诺沙星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 第22期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2、 第22期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3、 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