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个最严”重要指示要求,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生产过程持续合规,进一步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实现食品安全治理的预期效果,完善配套机制制度,在食品安全治理中实现良法善治,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起草了《天津市食品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风险问题报告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个人可在2022年8月9日前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自查办法反馈意见”,并在正文中写明联系方式。 附件:1.
天津市食品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风险问题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
《天津市食品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风险问题报告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