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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 (2022年第3期)

来源: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07-16 15:0156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咸宁市辖区的食用农产品、糕点等40批次样品进行监督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抽检食用农产品10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点3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湖北麦盟商贸有限公司潜山店销售的长豆角(购进日期:2022/5/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检测值为0.026mg/kg,标准规定为≤0.015mg/kg;   2.高新温泉名人生活超市潜山店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2022/5/5),噻虫胺检测值为1.86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      附件1.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05.xlsx      附件3.食品抽检合格-202205.xls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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