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一超市两便利店卖过期食品被罚
来源:广西新闻网2019-02-18 20:54540
日前,柳州市柳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了3起因售卖过期食品而被处罚的案件,其中包括广场路步步高超市。 去年11月,该局接到柳州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转来的两起投诉,其中一人投诉称当年11月12日在步步高商城负一层步步高柳州广场路店购买了3瓶多力特级初榨橄榄油【分装商:佳格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外商独资),受委托分装企业:佳格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包装日期ZB20160511,保质期30个月(自包装日期起)】,其购物时该食品已超过保质期,并提供了购买上述食品的相关图片和视频。另外一人亦投诉称同月13日也在该超市购买了8瓶多力750ml-100%纯正橄榄油,该商品标签标注有“保质期30个月(自包装日期起),包装日期(代码BZ)BZ20160511”,其购物时该食品已超过保质期。 经查实,“多力750ml-100%纯正橄榄油”“多力特级初榨橄榄油”均指超市2017年1月14日购进销售的规格为750ml的多力特级初榨橄榄油(传统),该批次产品于2018年11月11日已超过保质期。两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尽管超市与两投诉人沟通协调并促使其撤诉,但由于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该局于是依法对超市立案调查,并于本月初下达处罚决定,对超市罚款1.5万元。 今年1月4日,该局接到投诉称,柳北区满小食品便利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娃哈哈营养快线(水果牛奶饮品)。执法人员当天来到该店进行检查,未发现投诉人所投诉的食品,但在该店冰柜内发现一瓶“生产日期为20171006、保质期为12个月、净含量500g”的康师傅蜂蜜柚子味饮品,被查获时这瓶饮品已超过保质期。该局于是对其立案调查,决定没收上述过期饮品并给予5000元罚款。 去年12月17日,该局执法人员来到柳北区任凭便利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销售“生产日期为2017年11月1日、保质期12个月”的“蜂蜜圣女果”,数量为6袋,当时已超过了保质期。经营者在购进上述食品时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的义务。由于当年8月31日因购进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曾被该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再次被查获属于拒不整改。经过立案调查,该局决定没收涉案产品并罚款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