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通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督查情况
来源:咸宁网2019-02-14 11:14147
近日,咸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总体来看,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通过露头就打,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使得我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据介绍,1月17日至23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督查组,对全市系统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督查组在每个县(市、区)抽查两个乡镇,同时对各个乡镇的检查延伸到村里,重点检查了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等场所。嘉鱼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3个督查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查,调拨10万元经费开展农村食品专项抽检,捣毁2个窝点,开展整治行动以来向公安部门移送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起。崇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破获了“假酒”窝点,现场发现有“天之蓝” 、白云边、牛栏山等共6种品牌假酒,总共数量294件,共2861瓶,货值金额约68万元。 通报指出,全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主要领导深入一线,多次深入现场检查工作。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了农村假冒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有方案、有宣传、有行动、有痕迹、有成效。依托“一书四员”体系实施网格化监管,开展群防群治,在农村交通要道、村民集中活动场所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鼓励广大村民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营造出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督查检查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地区专项整治推进力度不够,宣传、培训等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不深入,日常监管频次、分级分类和专项整治检查结合不够紧密。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有待进一步深入,散装食品标签问题、三无食品问题、流动摊贩备案及定点经营问题、畜禽定点屠宰及检疫问题依然存在。宣传力度不够,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人、儿童对食品安全常识、科学消费知识了解不多,缺乏依法维权意识。 通报强调,要集中力量清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确保安全底线。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争取最大成效。要以高压严打态势,对农村食品市场开展一次全面“大扫除”,集中力量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捣毁一批制假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营造强力震慑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