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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黑龙江虎林市严查仿真枪,切勿触犯!

2020-11-13 22:53682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治安管控,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近日,虎林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积极排查制造、销售枪支以及爆炸物品的源头,力争“缉枪治爆”工作再续新功。


 


民警在对诚意购物商城和火狐狸服装商城进行走访检查时发现,有销售疑似仿真枪的摊位。经检查发现,共有8支疑似仿真枪,民警在现场将疑似仿真枪进行扣押。


 





经鉴定,查获的玩具枪均为仿真枪。公安机关现已将仿真枪收缴,处理违法行为人2人。


 


什么是仿真枪


 


根据《仿真枪认定标准》,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仿真枪: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


 


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


 


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至一倍之间的。


 


销售、制造仿真枪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根据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对制造、销售仿真枪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示


 


仿真枪对人身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如发现非法生产、销售、持有枪支及仿真枪等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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