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食药监局通告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2019-02-02 20:32676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月31日,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江苏省局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1期)》。通告称,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5期),涉及扬州市2批次不合格产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扬州市广陵区杭集伟新购物中心销售、生产日期为2018-10-02的稻米雪饼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经查,扬州市广陵区杭集伟新购物中心共购进上述稻米雪饼4kg,已全部销售。针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04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扬生科市监案字(2019)21。 高邮市聚惠百货超市销售、生产日期为2018-10-13的果仁蛋糕(烘烤类冷加工)不合格项目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经查,高邮市聚惠百货超市共购进上述果仁蛋糕(烘烤类冷加工)10kg,已全部销售。针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6元,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邮市监案字〔2018〕01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