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2月份到来,梳理发现,2月有42项食品及相关标准正式实施。其中,有6项国家标准,34项地方标准和2项团体标准。 国家标准中,有2项新增标准和4项代替标准。其中,《GB 1353-2018 玉米》代替《GB 1353-2009 玉米》。新标准与旧标准相比,主要变化为:提高了容重要求,调整等间差为30g/L;取消了生霉粒指标限制和旧版中的附录A、附录B。《GB 1353-2018 玉米》规定了玉米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质量要求和食品安全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以及包装、储存和运输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的商品玉米,但是,不适用于糯玉米、甜玉米及第4章分类规定以外的特殊品种玉米。这些国家标准均在2月1日正式实施。 地方标准主要包括:2项湖南地方标准, 14项天津地方标准,1项河北地方标准,2项福建地方标准,1项贵州地方标准和14项江西地方标准。其中,有13项代替标准,包括1项天津地方标准和12项江西地方标准,其余21项地方标准均为新增标准。这些地方标准实施日期分别在2月1日,2月2日,2月13日,2月15日,2月22日,2月28日。 另外,需要特别关注的是,2月1日起,有2项新增的团体标准正式实施。为:中国酒业协会批准发布的《T/CBJ 5101-2019 保健酒》和《T/CBJ 5102-2019 保健酒生产卫生规范》。首次对保健酒进行了明确定义,规定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基酒,加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原料、辅料或食品添加剂的保健酒,应取得保健食品批号或备案,并具有保健功能的饮料酒。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并具有调节机体的功能,但不以治疗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此次《保健酒》新标准的实施,为企业生产和经营提供强有力的依据,进一步规范保健酒产品及行业,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此特别提醒行业内相关企业,密切关注相关标准的最新变化,及时采取有利措施,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月实施的食品及相关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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