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通报节日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来源:扬子晚报网2019-01-31 16:57637
30日上午,镇江召开新闻发布会,刚刚出任镇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的杜秀芹,通报节日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发布节日期间食品消费安全提示。 杜秀芹局长在通报元旦、春节两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时说, 本轮专项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食盐、调味品,酒类,饮料,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9大类食品共2485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79批次,合格率96.8%,提示镇江全市春节前食品安全状况良好。 不合格样品主要集中在餐饮具、熟肉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韭菜、豆芽)等品种。不合格原因主要为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洗涤剂残留,熟肉制品滥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酒类酒精度数不合格,豆芽违规使用植物生产调节剂4-氯苯氧乙酸钠,韭菜农药残留、食盐标识标注。 目前,这79批次不合格食品均已进入核查后处置阶段。 杜局长表示,对抽检工作,他们将继续分时段、分步骤、分重点,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并通过网站、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公布抽检结果。 在通报食品市场检查情况时,杜局长告诉记者,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部署以来,他们组织各地加强了对商超、食用农产品集中市场、小食品店等经营主体的进货查验、供货商审核、经营行为、快速检测、人员培训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期间,共检查食品经营单位3645家、集中交易市场89家,食品安全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状况整体良好。 为配合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加大了对集中交易市场(冷库)、商场超市、肉品专营店等重点单位生猪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市场(冷库)开办者和肉品销售者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猪肉产品检验检疫证章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截止日前,全市共检查集中交易市场147 家、集中冷库42家、商超等猪肉销售单位125家,镇江全市市场销售环节未发现有染疫猪肉产品。 随后,杜局长发布了节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首先,食品采购要仔细。在购买食品和原料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大中型超市、食品商店、大卖场、规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等食品销售点选购食品。不在无证照食品摊点或食品摊贩处选购食品,不购买有异色异味或来历不明的食品、食用时要观察食品是否变质。 在网上购买食品时需格外小心;在选购定型包装的食品时应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食品的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产许可证号等标识是否清楚、齐全,外包装有无破损,是否整洁,是否在保质期限内。 查看包装是否有破损;索取正规发票,保存购物凭据,以备维权之需;在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罩上是否有食品的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标签标注,特别要注意食品卫生和保质期,否则不要购买。尤其购买散装熟食卤菜应到卫生条件和信誉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和熟食店,谨慎购买集贸市场常温裸装销售的散装熟食。 其次,食品经营要把关。食品经营单位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采购关,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食物,并仔细检查、验收,做好索证索票和记录;严禁采购“三无”食品;严禁采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使用过期、变质食品。 再者,节日就餐要注意。(1)外出就餐选择安全、卫生的餐饮单位。首先应看餐饮单位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合法营业的证件,要尽量选择卫生条件好、卫生设施全、卫生信誉高的餐馆就餐。选择“农家乐”时应注意到证照齐全、食品加工条件、就餐条件、及餐饮消毒条件好的“农家乐”游玩。(2)家庭聚餐时的注意事项。应生熟分开,要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应慎吃生食,特别是生食海产品(如醉虾、醉蟹及其他生腌海产品);拒绝食用河豚鱼、织纹螺(麦螺);生吃瓜果蔬菜一定要洗净消毒;避免暴饮暴食,加重肠胃负担。 最后,杜局长温馨提醒消费者,如发现或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出现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保留好消费凭证、病历、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同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图为发布会现场。